后来,李经理见到王教授,说他后悔没有听王教授的建议。李经理与对方签定500万元的订货合同,规定对方先付给李经理30%的预付款,其余的待收到货物以后再一次性付清。可对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后,千方百计地找货物的毛病,从合同条款中找借口,就是拖着不给其余货款。李经理派人去了无数次,到现在还有20%的货款没有给。打官司赢了,但无法执行。搞得企业经营很被动,企业生产陷入困难的境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