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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经》的辨证法则----通变致久

收录时间:2011-1-29  来源:本站搜集  作者:zy19819  ★★★☆☆ 热

热点词:|易经|辨证法则|易学|王耀|  本日:10 本周:10 本月:27 总计点击:8343

“易,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。”这是《系辞》中说的,也是《易经》中的一个重要的辨证法则:“通变致久”。

《易经》自古就有“变经”的说法,但变与不变却又是统一联系在一起的。

1、 天道运行的规律:“唯变所适”。

《系辞》说:“《易经》之为书也,不可远,道也屡迁,变动不居,周流六虚,上下无常,刚柔相易,不可为典要,唯变所适。”

事物有变就有常,有常就有变。《易经》就在这种“变动不居”中、显示了“恒常通久”的不变法则,又在这种“恒常通久”中、表现了“唯变所适”的可变规律。这种规律就是所谓的“天行”,即天道运行的规律。

2、事物变化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。

古人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变化着的,只有天道规律本身不变,所以事物变化必须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。

《易经﹒说卦传》:“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曰仁与义,兼三才而两之,故《易》六画而成卦。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”

《易经》每卦六爻,代表天、地、人三才之道,三才之道又各有阴阳、柔刚、仁义之分。六位的阴阳与六爻的柔刚,也就是“道”的常变,彼此交错,互相迭用,才构成了易卦的根本演变规律。

3、所以《易经》认为既然世间万物都是变化着的,只有天道规律本身不变,那么人就应该效法天道,不违天逆常,顺时适变,如此才可以保持长久。

九、《易经》的两个指导人行为的概念:“时”与“中”。

在道德修养上,《易经》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“时”与“中”这两个概念。这种时中概念是一种很高的生存智慧,它要求人“时行时止”,要求人的行为与天地人万物的运动变化产生协动、发生共振,在顺应性的相通相协的一致性中,顺畅地实现人的存在。

1、“中”指中庸之道:在天地自然之道正中运行,既不太过,又不不及。

2、“时”指与时势一致:

识时之义:察觉时机的来临,重视来到身边的机会。

知时之行:知道时机来临时,如何抓住机会。

用时之机:把握、利用来到身边的机会,不要错过而后悔。

待时而动:一旦时机到来,立即作为、行动。

观时之变:能够看到时机的变化,并随着它的变化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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